为了加强对教案和多媒体课件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允许并鼓励任课教师采用电子教案进行备课,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课件进行课堂教学。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子教案和多媒体教学课件的使用,特制定规范如下:
1 实行电子教案和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范围
凡在我系承担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均可以采用电子教案进行备课,并根据本人的计算机能力制作相应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多媒体教学课件也可作为电子教案使用和保存。
2.2.2 大标题采用四号黑体,小标题采用四号宋体加粗。
2.2.3 图(包括流程图,示意图等)、表以及公式符号一定要按规范标准使用。
2.2.4 段落序号:一,(一),1,(1)或1,1.1,1.1.1。
3 电子教案(包括PPT、Authorware、PDF、Flash、网页等)制作与使用规范
3.1.1 符合本学科或课程教学要求,教学目标明确,取材合适,深度适宜。
3.1.2 知识点明晰,避免大量文字堆积,能针对学生的学习科学合理地编排与组织内容。
3.1.3 重点、难点内容要配以动画、图示、视频等演示说明,但要避免与教学内容无关的、纯表现形式的图片或动画。要能生动准确的表达教学内容,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1.4 例题或案例应有解释说明,分析应清楚、简洁。
3.1.1 电子教案应尽量创建可执行文件,且保证程序运行正常。
3.1.2 根据现有技术条件与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呈现形式,如DOC,PPT,PDF,SWF,EXE,HTML等。
3.1.3 图片在保证清晰度的同时尽量采用压缩格式,如JPG,JPEG,GIF等。
3.1.5 动画准确生动,可使用AVI或SWF格式,且要保证动画播放的连续性。
3.1.6 音效质量高,自己录音采用标准普通话,可使用WAV、MID、MP3等格式,在电子教案中除片头、片尾外,少用或不用背景音乐。
3.1.7 界面设计简明,窗口大小适中,布局合理,色彩协调,无干扰教学因素。
3.1.8 可适当添加页面导航与链接,增强交互性,并保证导航与链接准确。
3.3.1 教师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必须掌握多媒体课件制作及使用的基本技术、方法。
3.3.2 发挥多媒体课件特点。利用多媒体课件图文并茂、音像丰富、信息量大的教学优势,精心设计多媒体教学教案,把传统教学手段、教师个人特色和多媒体辅助教学有机地结合。
3.3.3 采用多媒体课件授课时应加强师生间的沟通与交流,活跃课堂氛围,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3.3.4 教师应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应提前调试教学课件,熟悉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3.3.5 使用电子课件教学,仍要有简练,精要的板书相配合。
4.1 凡是来校不满三年的或担任新课程的教师的教案必须是详案。教案中授课执行情况及分析必须手写。
4.2 教研室主任要对本教研室教师使用的电子教案(含多媒体课件)进行审定,使用未经教研室评审认可的电子教案、未经系评审认可的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的教师视为无教案上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4.3 使用电子教案进行教学的,上课时需带好打印文稿,允许手工修改内容,打印文稿由教师自己保存,并可反复使用。
4.4 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PPT等)以课程所属教研室为单位进行管理。每学期由教研室收集汇总后交所在系部保存,以备教学检查。
4.5 教研室要按教学规范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教师使用的电子教案或打印文稿进行检查或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