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绩是学生学习情况的客观记录,是学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我系学生成绩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中文系承担本系课程的成绩登录、报送、查询,负责学生成绩按学期汇总、建档。
考试结束3天内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二份(不及格成绩用红色签字笔标注),系内存档一份,并统一报至教务处一份。
成绩由系内录入教务管理软件,并由教务处统一在网上发布。
如果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之内向所在系提出书面查询申请,由系主任签字,并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组织专门人员对试卷进行复核。
由于教师在阅卷、评分、登录等过程中的疏忽,致使呈报后的成绩单和有关数据需要更改时,须填写《锦州师专学生成绩修改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批准后,附上该学生本门课程的试卷复印件,一份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正成绩;另一份系内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