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1、学校所有教室均由教务处负责统一调配,统筹安排。任何部门不得随意使用、调换或租借。
2、教务处根据现有教学班的数量和教室具体功能的要求加以协调,充分合理的使用现有教室。
3、全校师生须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和教务处的调度使用教室。各班使用的教室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随意更改。特殊原因须更改时,要经所在校区负责人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4、各部门在征得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开办的各种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讲座或其他活动,如需暂时使用教室,须征得教室所在的负责人同意。提前向教务处递交申请报告,由教务处批准登记后方可使用。
5、团委、学生会下属的社团举办活动需用教室,须征得教室所在系领导许可。并向教务处申请,由教务处安排使用。
6、借用教室后必须保持教室清洁和室内各种设施完好。活动结束后,需经班主任验收。
1、全体师生应共同维护教学秩序,认真遵守学校有关教室管理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
2、进入教室应仪表整洁,不准赤脚、穿拖鞋、运动短裤、背心、佩带首饰、化浓妆、异发进入教室。违者教师有权责令其离开教室。
3、上课时,学生应认真听讲,不得随意讲话或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不允许起哄、喧哗等不礼貌行为。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在教室吸烟、用餐、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在门窗、墙面、桌面乱写、乱画、乱张贴。
5、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教室的设施;不得将教室内配置的物品拆卸和带出,违者按价赔偿。
7、节约用电,教室无人时应关闭电灯、电扇、电视机、电教设备等用电设施。白天无特殊情况教室不准开灯。
8、增强安全意识,禁止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教室,不准在教室焚烧各种物品。
10、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1、教室要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班主任应安排值日生轮流清理教室卫生,并将值日表贴在指定位置备查
2、流动教室(如语音教室、微机机房)由上课班级的责任人安排清扫。流动教室使用后,上课交接验收。